3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南湖路支行被罚35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南湖路支行行长的李俊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刘天行
网页链接3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南湖路支行被罚35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南湖路支行行长的李俊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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