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关注函 ST康得新股价持续反弹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9-02-20

$ST康得新(002450)$

作者:木木

由于搭上OLED概念的“顺风车”再叠加超跌等因素,ST康得新股价近期接连出现反弹,从最低点不足4元算起,股价反弹已经超过30%。虽然股价涨幅不错,但公司的风波依然不断,大股东占用资金、董事长辞职、债券违约等问题纷纷引起市场关注。而董事长辞职一事公司还收到过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近日,ST康得新也对此进行了回复:此次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调整,主要是为了优化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同时部分董监事因公司目前困境或个人原因无意继续参选,因此新提名多位具备专业经验的董监事,以促进企业发展。此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现任主要负责人将继续参与公司工作。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先进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生产。

与此同时,ST康得新还发布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虽然调查的最终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认定,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8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9年1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均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整。索赔主张的范围可以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但最终的获赔标准与获赔金额都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对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造成的后果,ST康得新进行了说明:若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违规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虽然ST康得新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且股价也出现反弹,但公司的基本面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接下来,对于相关事件的进展我们也将持续跟踪,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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